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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宫缺失而无法生育?可借助第三方辅助生殖(代孕)孕育后代!

发布时间:2020-07-13 19:13 来源:未知 作者/编辑:qyh120
子宫是女性生殖系统中重要组织器官之一,也是宝宝在世界上第一个温暖的家。 在我国,每年都会有250万名女性失去子宫,其中100多万人是由于患子宫肌瘤、子宫腺肌等疾病原因切除子
子宫是女性生殖系统中重要组织器官之一,也是宝宝在世界上第一个温暖的家。
 
在我国,每年都会有250万名女性失去子宫,其中100多万人是由于患子宫肌瘤、子宫腺肌等疾病原因切除子宫,导致后天的子宫缺失。而患有严重子宫疾病和切除子宫的患者便无法自行妊娠分娩,仅能借助第三方辅助生殖(代孕)孕育后代。
 
卫生部在2001年发布生效的《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》中曾明确做出过规定,即: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!但该禁令仅限制了正规的人类辅助生殖机构和医务人员,却未能消除代孕庞大的市场需求,反而使一些游离于法律规则之外的违法机构开展代孕业务,形成了一条灰色链条,并使之在缺乏有效的市场监管下迅速膨胀。
 
 
代孕的出现与发展,在帮助大量有着生殖障碍的夫妇产下后代的同时,也引发了一系列伦理、道德层面的争论。作为自然妊娠障碍“不孕—不育”的替代性系统解决方案,通过试管婴儿解决不孕的问题,与通过代孕解决不育的问题之间,存在着接龙关系。但是,两者的伦理境遇却截然不同。
 
由于受孕过程可以在体外(实验室)操作,造成孕与育的分离,也就开启了“他(她)者妊娠”的生殖境遇与伦理困惑:其一是精子与卵子的来源多元化了,可以来自双亲的精卵,也可以一方或双方的精卵来自他者;其二是后续的十月怀胎母亲妊娠与非母亲(她者)妊娠。其实,代孕的概念也不准确,应该是代育或者代理妊娠。在中国的舆论场与伦理、法律界,同样关涉财富与买卖关系。同属他者妊娠,试管婴儿与代孕活动的认知与许可却遭到冰火两重天的对待。
 
代孕并不是对道德的僭越,反而是传统婚外生育的赎买,家庭关系的修复剂。不少治疗不孕症的前线医生都支撑适当开放代孕,相信如果网络大家都了解子宫切除、内膜蜕化等不孕患者之苦,就不会对“禁止代孕”的言论侃侃而谈,而是想着怎么样去完善代孕法规,让代孕放在正规的医院手术台上。
 
目前国内地下代孕市场比较复杂,服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,建议有生育需求的不孕家庭耐心选择靠谱的服务机构,最好考虑海外的正规医院行代孕手术,这样才能更好的保障自己的最大利益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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